發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不核對竣工結算或未提出核對意見的,視為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已經認可,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提出的核對意見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不確認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發包人提出的核對意見已經認可,竣工結算辦理完畢。發包人按核對意見中的竣工結算金額向承包人支付結算價款。
承包人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結算資料,經發包人催促后14天內仍未提供或沒有明確答復,發包人有權根據已有資料進行審查,責任由承包人自負。
發包人應對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簽收,拒不簽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遞交竣工結算書的,發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應當交付。
竣工結算書是反映工程造價計價規定執行情況的最終文件。工程竣工結算辦理完畢,發包人應將竣工結算書報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竣工結算書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交付使用的必備文件。
竣工結算辦理完畢,發包人應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書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