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函授教學的主要環節,包括自學、面授、作業、答疑輔導、實驗、實習、考核、畢業設計及答辯等。
二、面授
面授是主講教師指導函授生掌握教材內容和學習辦法的課堂教學活動
面授要貫徹少而精的教學原則。在保證教學內容系統性的前提下,著重講授教學大綱規定的和函授生自學中的難點,疑點,注重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
學校及函授站應有面授管理和檢查面授結果的制度,嚴格對面授生的考勤。
三、自學、作業
自學是函授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的有計劃、有目的的個人學習活動,是主要的教學環節
函授生必須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
四、考核
凡教學計劃中規定開設的課程都要進行考核。考核分考試考查兩種。考核方式要在教學計劃中做出明確規定。
第八章 畢業設計(畢業論文)
第三十七條 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的選題既要符合培養目標的要求,又要結合函授生的生產、工作實際;一般由指導教師擬出,函授生選作,也可由函授生與指導教師協商擬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