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
從這個概念分析工業設計的性質:,工業設計的目的是取得產品與人之間的匹配。這種匹配,不僅要滿足人的使用需求,還要與人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需求取得恰到好處的匹配,這恰恰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第二,工業設計必須是一種創造性活動。
按照藝術的存在形式進行分類: 一維設計,泛指單以時間為變量的設計; 二維設計,亦稱平面設計,是針對在平面上變化的對象,如圖形、文字、商標、廣告的設計等。三維設計,亦稱立體設計,如產品、包裝、建筑與環境等; 四維設計,是三維空間伴隨一維時間(即3+1的形式)的設計,如舞臺設計等。
產品設計 產品設計是工業設計的核心,是企業運用設計的關鍵環節,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改變為更有價值的形態。工業設計師通過對人生理、心理、生活習慣等一切關于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認知,進行產品的功能、性能、形式、價格、使用環境的定位,結合材料、技術、結構、工藝、形態、色彩、表面處理、裝飾、成本等因素,從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角度進行創意設計,在企業生產管理中保證設計質量實現的前提下,使產品既是企業的產品、市場中的商品,又是老百姓的用品,達到顧客需求和企業效益的完美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