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
工業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而工業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工業設計的目的是滿足人們生理與心理雙方面的需求。工業產品是滿足手工藝時人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無疑工業設計就是為現代的人服務的.它要滿足現代人們的要求。所以它首先要滿足人們的生理需要。一個杯子必須能用于喝水,一支鋼筆必須能用來寫字,一輛自行車必須能代步,一輛卡車必須能載物等等。工業設計的個目的,就是通過對產品的合理規劃,而使人們能更方便地使用它們,使其更好地發揮效力。在研究產品性能的基礎上,工業設計還通過合理的造型手段,使產品能夠具備富有時代精神,符合產品性能、與環境協調的產品形態,使人們得到美的享受。
工業設計起源于包豪斯(Bauhaus,1919/4/1—1933/7),德國魏瑪市“公立包豪斯學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簡稱,后改稱“設計學院”(Hochschule für Gestaltung),習慣上仍沿稱“包豪斯”。在兩德統一后位于魏瑪的設計學院更名為魏瑪包豪斯大學(Bauhaus-Universit?t Weimar)。它的成立標志著現代設計的誕生,對世界現代設計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包豪斯也是世界上所完全為發展現代設計教育而建立的學院。“包豪斯”一詞是格羅披烏斯生造出來的,是德語Bauhaus的譯音,由德語Hausbau(房屋建筑)一詞倒置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