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自然與社會的對應關系出發,按照學科形成的本質含義上分類 : 人、自然、社會組成了最基本的關系圈,其分類的對應關系大致是: ◆產品設計:相當于狹義工業設計,是以三維設計為主的; ◆環境設計:包括各類建筑物的設計、城市與地區規劃、建筑施工計劃、環境工程等; ◆傳播設計是對以語言、文字或圖形等為媒介而實現的傳遞活動所進行的設計。根據媒介的不同可歸為兩大類:以文字與圖形等為媒介的視覺傳播;以語言與音響為媒介的聽覺傳播。
魏瑪時期 階段(1919—1925年),魏瑪時期。格羅皮烏斯(WALTER GROPIUS)任校長,提出“藝術與技術新統一”的崇高理想,肩負起訓練20世紀設計家和建筑師的神圣使命。他廣招賢能,聘任藝術家與手工匠師授課,形成藝術教育與手工制作相結合的新型教育制度;
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
產品的實用性、美和環境是工業設計研究的主要內容。工業設計從一開始,就強調技術與藝術相結合,所以它是現代科學技術與現代文化藝術融合的產物。它不僅研究產品的形態美學問題,而且研究產品的實用性能和產品所引起的環境效應,使它們得到協調和統一,更好地發揮其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