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概念分析工業設計的性質:,工業設計的目的是取得產品與人之間的匹配。這種匹配,不僅要滿足人的使用需求,還要與人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需求取得恰到好處的匹配,這恰恰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第二,工業設計必須是一種創造性活動。
工業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而工業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工業設計的對象是批量生產的產品,區別于手工業時期單件制作的手工藝品。它要求必須將設計與制造、銷售與制造加以分離,實行嚴格的勞動分工,以適應于批量生產。這時,設計師便隨之產生了。所以工業設計是現代化大生產的產物,研究的是現代工業產品,滿足現代社會的需求。
工業設計起源于包豪斯(Bauhaus,1919/4/1—1933/7),德國魏瑪市“公立包豪斯學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簡稱,后改稱“設計學院”(Hochschule für Gestaltung),習慣上仍沿稱“包豪斯”。在兩德統一后位于魏瑪的設計學院更名為魏瑪包豪斯大學(Bauhaus-Universit?t Weimar)。它的成立標志著現代設計的誕生,對世界現代設計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包豪斯也是世界上所完全為發展現代設計教育而建立的學院。“包豪斯”一詞是格羅披烏斯生造出來的,是德語Bauhaus的譯音,由德語Hausbau(房屋建筑)一詞倒置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