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無論是單位和個人,汽車的社會保有量已呈逐年增加的趨勢,車輛報廢更新涉及面很廣,關系到千家萬戶,這不僅是報廢汽車監管部門或回收企業的事,而要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乃至政府部門高度重視,應該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都能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從根本上消除報廢汽車非法改裝、拼裝、倒賣、再上路等現象。
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須知:
(1)個人車輛:車主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行駛證原件,車輛登記證原件,車輛牌照。
(2)公戶車輛:行駛證,相對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是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及辦理機動車業務委托書(固定表格)加蓋公章,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原件,車輛牌照。
(3)事故車輛:需提供事故證明,如有抵押車輛先到車管所解除后,在辦理報廢。
報廢汽車的周期,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考慮到家庭轎車的發展,對于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后需繼續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理后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長連用期間按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合格的應報廢。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經濟發展研究分會副理事長應愛斌2010年8月表示,汽車工業既是拉動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響環境污染的重點行業。2009年我國汽車累計產銷雙超1360萬輛,汽車總保有量已經突破7000萬輛,按照每年大約7%的報廢量,僅報廢汽車的重量就超過700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