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進出口業務中,通常為進口人或銀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為買方或債務人;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一般為開證行或其指定的銀行。
3、收款人(Payee):是憑匯票向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是匯票的債權人,一般是賣方,是收錢的人。
銀行匯票
匯票有多種,就銀行匯票而言也有常見的兩種,一般企業間用的較多的是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前者是要企業在銀行有全款才能申請開出相應金額的匯票(即如果你要在開戶行開100萬元的銀行匯票,你在該行帳戶上必須要有100萬元以上的存款才行),后者要看銀行給企業的授信額度,一般情況是企業向銀行交一部分保證金,余額可以使用抵押等手段(如開100萬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向銀行交30%保證金30萬,其它70萬企業可以用土地、廠房、貨物倉單等抵押,企業信譽好的話,也可能只要交部分保證金就可以開出全額)
你是收款人的話,收到別人給你的銀行匯票的話,可以立即向銀行提示付款,銀行即把相應的款轉入你帳戶。
如果你收到的是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到了上面的期限向銀行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期限之前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會扣除相應的利息),也可以把票支付給你的下家。
貼現
貼現是指遠期匯票經承兌后,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尚未到期前在貼現市場上轉讓,受讓人扣除貼現息后將票款付給出讓人的行為?;蜚y行購買未到期票據的業務。
一般而言,票據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貼現: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持票人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轉貼現:指商業銀行在資金臨時不足時,將已經貼現但仍未到期的票據,交給其他商業銀行或貼現機構給予貼現,以取得資金融通。
再貼現: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
一、從當事人方面來看,匯票在出票時,其基本當事人有三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簽發匯票的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收款人是憑匯票向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人。
二、匯票是委付證券,是一種支付命令,故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的資金來源。
三、遠期匯票須經承兌。承兌是匯票獨有的法律行為。它是指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種票據行為。匯票一經承兌,付款人就取代出票人而成為票據的主債務人。
四、付款日多樣化。匯票除有見票即付的情況外,還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