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建筑中木材廣泛應用于寺廟、宮殿、寺塔以及民房建筑中。中國現存的古建筑中,最的有山西五臺山佛光寺東大殿,建于公元857年;山西應縣木塔,建于公元1056年,高達67.31米。在現代土木建筑中,木材主要用于建筑木結構、木橋、模板、電桿、枕木、門窗、家具、建筑裝修等。
盡管當今世界已發展生產了多種新型建筑結構材料和裝飾材料,但由于木材具有其獨特的優良特性,木質飾面給人以一種特殊的優美觀感,這是其他裝飾材料無法與之相比的。所以,木材在建筑工程尤其是裝飾領域中,始終保持著重要的地位。但是,林木生長緩慢,我國又是森林資源貧乏的國家之一,這與我國高速發展的經濟建設需用大量木材,形成日益突出的矛盾。因此,在建筑工程中,一定要經濟合理地使用木材,做到長材不短用,優材不劣用,并加強對木材的防腐、防火處理,以提高木材的耐久性,延長使用年限。同時應該充分利用木材的邊角碎料,生產各種人造板材,這是對木材進行綜合利用的重要途徑。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種型材供應。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規格加工成一定長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寬度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則為寬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國家標準,根據木材的缺陷情況對各種商品木材進行了等級劃分,通常分為一、二、三、四等。結構和裝飾用木材一般選用等級較高的木材。對于承重結構用的木材,又根據《木結構設計規范》(GBJ5—88)的規定,按照承重結構的受力要求對木材進行分級,即分為I、II、III三級,設計時應根據構件的受力種類選用適當等級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結構板材的選用,根據其承載特點,一般I級材用于受拉或受彎構件;II級材用于受彎或受壓彎的構件;III級材用于受壓構件及次要受彎構件。
在國內外,木材歷來被廣泛用于建筑室內裝修與裝飾,它給人以自然美的享受,還能使室內空間產生溫暖與親切感。在古建筑中,木材更是用作細木裝修的重要材料,這是一種工藝要求的藝術裝飾。
條木地板是室內使用最普遍的木質地面,它是由龍骨、地板等部分構成。地板有單層和雙層兩種,雙層者下層為毛板,面層為硬木條板,硬木條板多選用水曲柳、柞木、楓木、柚木、榆木等硬質樹材,單層條木板常選用松、杉等軟質樹材。條板寬度一般不大于120mm,板厚為20~30mm,材質要求采用不易腐朽和變形開裂的優質板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