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向開戶銀行申請貼現時,應準備完整的貼現資料,
一、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格類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
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工作證(或提供介紹信);
4、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貸款卡(原件或復印件)及其密碼。
二、銀行承兌匯票及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
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中存在的風險
1、對票據真偽的辨別能力不足,存在受理偽票的風險。隨著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制假水平的提高,“克隆”匯票達到了以假亂真的地步,在缺少先進的檢測儀器的情況下,僅憑肉眼觀察鑒定票據的真實性,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
2、銀行工作人員和企業財務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潛在風險。銀行承兌匯票上都有明確而規范的記載事項,但在辦理貼現的過程中,經常發現因銀行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違規操作,造成出票行填寫的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人全稱及簽章等要素不規范。同時,企業在背書轉讓過程中,由于財務人員金融票據知識欠缺,造成背書人簽章不到位、重疊或模糊不清、被背書人全稱填寫與印章不符,以及背書轉讓與簽章不連續現象。這些因素都可能影響匯票到期承兌結算,造成潛在風險。
3、辦理貼現業務時,對企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審查不嚴,匯票取得的合法性存在風險。現代金融業競爭激烈,為占領票據市場,有的銀行對企業交易的真實性審查流于形式,對申請貼現人提供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不作認真調查,違規辦理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貼現業務。匯票到期一旦不予付款,申請貼現企業又以無資金逃債,將給銀行的追索增加難度。
銀行匯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票據貼現就其性質而言是銀行的一項授信業務,金融機構實際上是通過貼現的方式給持票人以貸款。但與一般貸款不同的是,由于貼現機構是通過背書方式取得票據的票據權利人,所以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均對該貸款(票據金額)承擔連帶責任,這樣,限度地保證了這種短期貸款的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