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中存在的風險
1、對票據真偽的辨別能力不足,存在受理偽票的風險。隨著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制假水平的提高,“克隆”匯票達到了以假亂真的地步,在缺少先進的檢測儀器的情況下,僅憑肉眼觀察鑒定票據的真實性,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
2、銀行工作人員和企業財務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潛在風險。銀行承兌匯票上都有明確而規范的記載事項,但在辦理貼現的過程中,經常發現因銀行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違規操作,造成出票行填寫的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人全稱及簽章等要素不規范。同時,企業在背書轉讓過程中,由于財務人員金融票據知識欠缺,造成背書人簽章不到位、重疊或模糊不清、被背書人全稱填寫與印章不符,以及背書轉讓與簽章不連續現象。這些因素都可能影響匯票到期承兌結算,造成潛在風險。
3、辦理貼現業務時,對企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審查不嚴,匯票取得的合法性存在風險。現代金融業競爭激烈,為占領票據市場,有的銀行對企業交易的真實性審查流于形式,對申請貼現人提供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不作認真調查,違規辦理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貼現業務。匯票到期一旦不予付款,申請貼現企業又以無資金逃債,將給銀行的追索增加難度。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中的風險防范
1、注意從承兌匯票外觀上鑒別真偽。銀行承兌匯票的印刷有著嚴格的規定,其色澤、尺寸、花紋圖案都有不同于其它重要空白憑證的特點;各簽發行都有各自銀行特定的暗記和行徽,紫光燈下,其水印圖案、各色纖維清晰可見;冠字號碼在匯票背面呈紅色滲透效果等等,這些都是防偽的道屏障。
2、注意從票面記載事項上鑒別真偽。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集結算、融資功能為一體的結算工具,對其票面的記載事項填寫都有嚴格的要求,如付款行全稱填寫的語序,大寫日期月、日填寫應加“零”等。犯罪分子不可能完全了解銀行內部規定,因此容易在偽造票據“記載事項”環節上露出馬腳,故審查匯票的記載事項是識假防詐的重要環節。
3、注意對匯票專用章的鑒別。各專業銀行都有自已統一刻制的匯票專用章,都有確定的規格、字序和字間距。假票上的印章與真正的匯票專用章一般都有較大的出入,因此,受理匯票時,首先應到匯票簽發行對應的本地行對匯票專用章折角核對,辨別真偽。
在國際市場中,一張遠期匯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可以經過背書將匯票轉讓給銀行或貼現行或金融公司,由它們扣除一定貼現利息后將票款付給持有人,這種行為叫做貼現。
匯票貼現的限制:
1.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的,通過貼現取得票據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據權利。
2.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票據責任。
3.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向非其開戶銀行申請貼現,與向其開戶銀行申請貼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持票人有惡意或者與貼現銀行惡意串通的除外。
4.再貼現和轉貼現。再貼現是指票據到期前,貼現銀行向中央銀行背書轉讓票據,中央銀行扣除再貼現利息后,將余額支付給貼現銀行的一種票據行為。轉貼現是貼現銀行向其他商業銀行背書轉讓票據的票據行為。兩者均為票據尚未到期,貼現銀行基于資金的需要,而向中央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