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銀行在按貼現率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票款付給持票人的一種授信業務。
商業匯票持有人在資金暫時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憑承兌的商業匯票向銀行辦理貼現,以提前取得貨款。
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指收款人開出經付款人承兌,或由付款人開出并承兌的匯票。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而且匯票經承兌后,承兌人(即付款人)便負有到期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同時匯票可以向銀行貼現,也可以流通轉讓。在商品交易中,銷貨人向購貨人索取貨款的匯票時,存款人必須在匯票的正面簽“承兌”字樣,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在匯票到期前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交足票款。匯票到期后,銀行憑票從付款單位帳戶劃轉給收款人或貼現銀行。匯票到期若付款人賬戶不足支付,開戶銀行將匯票退收款人,由收、付雙方自行解決。同時對付款人比照空頭支票規定,處以票面金額百分之一的罰金。
申請貼現:
匯票持有人將未到期的交給銀行,向銀行申請貼現, 填制一式五聯“貼現憑證”, 銀行按照票面金額扣收自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期間的利息,將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的凈額交給匯票持有人。
一式五聯“貼現憑證”的基本格式如下圖:
聯(代申請書)交銀行作貼現付出傳票;
第二聯(收入憑證)交銀行作貼現申請單位賬戶收入傳票;
第三聯(收入憑證)交銀行作貼現利息收入傳票;
第四聯(收賬通知)交銀行給貼現申請單位的收賬通知;
第五聯(到期卡)交會計部門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貼現收入憑證。
貼現單位的出納員應根據匯票的內容逐項填寫上述 “貼現憑證”的有關內容,如貼現申請人的名稱、賬號、開戶銀行,貼現匯票的種類、發票日、到期日和匯票號碼,匯票承兌人的名稱、賬號和開戶銀行,匯票金額的大、小寫等。
其中,貼現申請人——即匯票持有單位本身;
貼現匯票種類——指是銀行承兌匯票還是商業承兌匯票;
匯票承兌人, 銀行承兌匯票 為 承兌銀行 即付款單位開戶銀行,
商業承兌匯票 為 付款單位自身;
匯票金額(即貼現金額)——指匯票本身的票面金額。
填完貼現憑證后,在聯貼現憑證“申請人蓋章”處 和 商業匯票第二聯、第三聯背后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然后一并送交開戶銀行信貸部門。
從上面圖片可以看出 商業匯票的貼現 第二聯、第三聯紙質不一樣(厚度差異,注意背書)
開戶銀行審查無誤后,在貼現憑證“銀行審批”欄簽注“同意”字樣,并加蓋有關人員印章后送銀行會計部門。
銀行承兌匯票的特點
一、信用好,承兌性強。銀行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就把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轉化為銀行信用。對企業來說,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就如同收到了現金。
二、流通性強,靈活性高。銀行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也可以申請貼現,不會占壓企業的資金。
三、節約資金成本。對于實力較強,銀行比較信得過的企業,只需交納規定的保證金,就能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用以進行正常的購銷業務,待付款日期臨近時再將資金交付給銀行。由于銀行承兌匯票具有上述優點,因而受到企業的歡迎。然而,偽造銀行承兌匯票等犯罪行為呈現上升勢頭,有些企業深受其害。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資信狀況良好的法人組織簽發,并由開戶銀行承諾到期付款的一種票據。它是企業間相互結算的重要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