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的產品包括投標擔保、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業主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質量保證金擔保等。工程保證擔保是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引入第三方作為保證人,對工程建設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并對違約承擔責任,是一種促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守信履約的風險管理機制。
工程保證擔保是控制工程建設履約風險的一種國際慣例,通過推行工程保證擔保促使建設各方主體樹立誠信守約意識,加強誠信履約的自覺性,形成一種保護守約行為、懲戒違約行為的環境。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有助于規范合同當事人的履約行為,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對投標人:
減少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資金占用,獲得資金收益;
與繳納現金保證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化配置;
有利于維護正當權益。
對招標人:
良好地維護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
由于各國對保函的法律規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一個可為各國銀行界和貿易界廣泛認可的保函國際慣例。獨立性保函雖然在國際經貿實踐中有廣泛的應用,但大多數國家對其性質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確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保函的發展。
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