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追索權的保理:是由保理商獨自承擔債務人拒絕付款或無力付款的風險。債權人在與保理商開展了保理業務之后就等于將全部的風險轉嫁給了保理商。
明保理:是指債權人在債權轉讓的時候應立即將保理情況告知債務人,并指示債務人將貨款直接付給保理商。
商業保理公司注冊要求:
(一)以公司形式設立,為實收貨幣資本,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首期首次出資不低于20%,剩余部分兩年內繳足;
(二)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刂剖侵缚刂品綋碛斜豢刂品匠^50%的表決權。
(三)商業保理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四)商業保理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等。
(五)商業保理企業不得混業經營。
(六)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制度、風險評估、重大風險事件應急制度、業務流程操作要求、監控等制度及資產分類管理、風險處置措施。
(七)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符合條件的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名義投資設立商業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投資者具備開展商業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八)商業保理企業境內投資者注冊資本已繳足到位,境外投資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要求。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及資產情況。
商業保理業務的基礎是企業的履約能力,考核企業的履約能力的基礎又是建立在企業之間真實交易的基礎之上。所以,商業保理業務是目前推動商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途徑。發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我國正處在經濟轉型期,國內商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勢在必行,作為該體系建設的最有力方式之一,社會需求決定商業保理應當盡快在我國推行。明確的社會價值,準確的社會定位將是商業保理行業發展的前提條件之一。
保理,全稱為保付代理,是基于企業交易過程中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款,由銀行或商業保理公司提供的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款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功能的綜合性信用服務。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采用的一種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款的做法。商業保理本質上是一種以債權轉讓為前提的綜合性金融服務產品,保理業務與供應鏈金融的應收類產品相結合,以解決企業的上游融資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