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將新建和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 (四)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 前款規定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整個土葬時期,實行土葬主要是為了防止死者被野獸吃掉,同時也是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中國人之所熱衷土葬,一方面是人們對土地十分依賴和留 戀,此外人們還認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個活動的空間。新中國成立以后至今,我國開始逐漸推行“火葬”。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物質文化的生活不斷豐富,人們逐步從滿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滿足精神需求的層面。殯葬行業也從滿足人們基本的處置遺體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高度。
非營利定價 根據殯葬服務需求特點,《意見》將殯葬服務區分為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 基本服務主要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尸、)、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務。 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的基礎上,考慮財政補貼情況,按照非營利原則從嚴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