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一詞的英文原意是一種出具證明文件的行動。ISO/IEC指南2:1986中對“認證”的定義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經鑒定的產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或規范性文件的活動。”舉例來說,對方(供方或賣方)生產的產品甲,第二方(需方或買方)無法判定其品質是否合格,而由第三方來判定。第三方既要對方負責,又要對第二方負責,不偏不倚,出具的證明要能獲得雙方的信任,這樣的活動就叫做“認證”。這就是說,第三方的認證活動必須公開、公正、公平,才能有效。這就要求第三方必須有的權力和威信,必須獨立于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須與方和第二方沒有經濟上的利害關系,或者有同等的利害關系,或者有維護雙方權益的義務和責任,才能獲得雙方的充分信任。那么,這個第三方的角色應該由誰來擔當呢?顯然,非國家或政府莫屬。由國家或政府的機關直接擔任這個角色,或者由國家或政府認可的組織去擔任這個角色,這樣的機關或組織就叫做“認證機構”。
機制規則
ISO的主要功能是為人們制訂國際標準達成一致意見提供一種機制。其主要機構及運作規則都在一本名為ISO/IEC技術工作導則的文件中予以規定,其技術結構在ISO是有800個技術委員會和分委員會,它們各有一個主席和一個秘書處,秘書處是由各成員國分別擔任,承擔秘書國工作的成員團體有30個,各秘書處與位于日內瓦的ISO中央秘書處保持直接聯系。
ISO/TS16949:2009是國際汽車行業的技術規范,是基于ISO9001的基礎,加進了汽車行業的技術規范。此規范完全和ISO9000:2008保持一致,但更著重于缺陷防范、減少在汽車零部件供應鏈中容易產生的質量波動和浪費。ISO/TS16949標準的針對性和適用性非常明確,只適用于汽車整車廠和其直接的零備件制造商,也就是說這些廠家必須是直接與生產汽車有關的,能開展加工制造活動,并通過這種活動使產品能夠增值。同時,對所認證公司廠家的資格也有著嚴格的限定,那些只具備支持功能的單位,如設計中心,公司總部和配送中心等,或者那些為整車廠家或汽車零備件廠家制造設備和工具的廠家,都不能獲得認證。對ISO/TS16949:2009認證的管理是由5大監督機構代表IATF來完成的,它們采用相同的程序方法來監督ISO/TS16949規范的操作和實施,以在全世界形成一個標準和操作完全統一的系統。
FSC森林認證,
又叫木材認證,是一種運用市場機制來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實現生態、社會和經濟目標的工具。FSC森林認證包括森林經營認證(Forest Management,FM)和產銷監管鏈認證(Chain of Custody,COC)。森林經營的認證,也稱森林可持續經營認證或簡稱FSC森林認證,它是針對森林經營單位,由獨立的第三方FSC森林認證機構根據所制定的森林經營標準,按照公認的原則和標準,對森林經營績效進行審核,以證明其達到可持續經營的要求的過程。產銷監管鏈認證是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各個生產環節,包括從原木的運輸、加工到流通整個鏈條進行鑒定,以確保最終產品源自于經過認證的經營良好的森林。通過認證后,企業有權在其產品上標明認證體系的名稱和商標,即森林產品認證的標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