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
是指銀行(擔保人)應交易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人)的請求,開立的以另一方當事人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請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時,銀行將保證償還受益人預付或已付給申請人的金額。
經(jīng)辦人應與業(yè)務部門加強溝通,隨時掌握企業(yè)投標、中標、合同談判、簽約及合同執(zhí)行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情況,熟悉標書及合同中有關銀行保函的條款,弄清銀行保函的具體要求,必備的擔保內容及保函開具及送達后,受理人或受益人應確認的文件。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jù)保函的規(guī)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shù)囊环?、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銀行保函的內容有什么
銀行保函的內容會因為簽署的企業(yè)不同,即交易的類型不同而不同,但是大多數(shù)都應該保函以下的內容。
1、基本欄目包括:中聯(lián)銀融資擔保 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fā)日期等,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等等
2、責任條款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3、索賠方式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
4、有效期即最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fā)生后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后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后30天等。
5、保證金額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