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已成為嚴重的全球環境問題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勢必對全球環境造成嚴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該公約于1992年5月生效。我國是該條約的簽約國。 (1)破壞生態環境。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污染水體和土壤,降低地區的環境功能等級。 (2)影響人類健康。危險廢物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接觸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件; 長期危害包括重復接觸導致的長期中毒、致癌、致畸、致變等。 (3)制約可持續發展。危險廢物不處理或不規范處理處置所帶來的大氣、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將會成為制約經濟活動的瓶頸。
環保部等部門印發《“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重點推進危險廢物產生與堆存情況調查工程、利用和處置工程、監管能力和人才建設工程三項工程,累計資金需求為261億元。 據預測,通過上述工程的實施,將帶動和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和行業發展。“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利用產業總產值預計超2000億元,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費用預計超過500億元。 危險廢物主要包括醫療廢物、化學藥品廢棄物及重金屬廢棄物等。《規劃》提出,到2015年,基本摸清危險廢物底數,規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環境風險顯著降低。《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九項任務,具體為:開展危險廢物調查,積極探索危險廢物源頭減量,統籌推進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科學發展危險廢物利用和服務行業,加強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置等。
主營項目:西安危險廢物回收處置,西安危險廢物處置指導,陜西危險廢物回收處置
公司愿景:
解決客戶環保問題,實現員工個人夢想,造就人類美好生活,成為國內業界標桿。
對人類: 造就全人類美好生活
對社會: 還人們一片碧水藍天
對公司: 與時俱進,發揮價值,創造價值
對客戶: 全心全意為客戶解決環保之優
對員工: 讓員工快樂成長,讓員工實現夢想。
危險廢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 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固體廢棄物對環境危害有,污染大氣,廢物的細粒被風吹起,增加了大氣中的粉塵含量,加重了大氣的塵污染,生產過程中由于除塵效率低,使大量粉塵直接從排氣筒排放到大氣環境中,污染大氣,堆放的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揮發及化學反應等,產生有毒氣體,導致大氣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