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電公司簡單介紹,以及準入要求
我們用戶用電是國網和南網,2015年3月15日,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2015]9號),簡稱“電改9號文”。售電公司是近兩年比較熱門的一個行業,因為新能源的開發與建設從而促進了電能的蓬勃發展。
過去發電都是用水力、火力、風力這三種方式去發電,現在又增加了一種新的發電方式,那就是新能源發電。
光憑借這四種發電的方式就已經讓電能隱隱凸顯出了一種溢流的狀態,所以政策開放了。
個人,也就是民營企業也可以進行電的交易和買賣。
通常來講,售電公司的業務包括以下幾種:
1. 售電業務。這是售電公司的標志性業務,即從發電企業買電,向用戶賣電,完成電力交易,從中賺取價差利益。
其中,如何集中電量優勢與發電企業進行議價談判,將成為影響利潤的重要因素之一。
2. 配電業務。對于擁有配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來說,完全可以發揮其配網優勢,賺取配電業務的利潤。具體來講,
又可以細分為配網經營管理業務、分布式能源經營管理業務、儲能業務、電動汽車充電樁業務等等。總之,不可否認,
配網本身就是一棵搖錢樹。
3. 用戶業務。售電公司是面向用戶的,做好服務服務業務,一是增大市場份額,二是可以集中更多的電量,擁有更大的議價權。
針對用戶的業務,一般來講,主要是用戶用能相關的技術、人力、設備、金融等增值服務。包括需求側響應差異化合同,節能增效改造,
設備租賃、智能用電等等。
4. 綜合能源業務。社會生產和生活需要的能源是多樣的,各自的屬性特性也各不相同。可以打通供電、供氣、供暖等,
將各種形式的能源有效整合,發揮各自的優勢,互相協同,發揮整體的能源效益。
5. 發電業務。國外有先例,售電公司擁有自己的發電廠,同時進行發電和售電業務。有學者將其稱為“合作社”模式。
將電力直接發售給用戶,最終達到雙贏的局面。
6.其他。這是一個變革的時代,隨著更項技術的不斷橫空出世以及更新換代,未來新的售電模式也可終會迎來新的發展模式。
比如互聯網、大數據、虛擬電廠等等,都隨時可能成為售電領域新的風口。
準入要求如下
首先成立獨立法人公司,法人機構要有良好的企業信譽,不能有違法記錄,經營場所面積不得低于100平方,房屋的性質必須是商業性質。
如有公司的情況下需要增項(添加經營范圍,售電,售電服務,電力購銷其中一項就可以)
資產要求不得低于2000萬
2000萬-1億年售電量6億-30億千瓦時(度)
1億-2億年售電量30億-60億千瓦時(度)
2億年售電量時不受限制的
需要10名從業人員
一名高級職稱,三名中級職稱,電力電氣工程師,六名初級職稱,電力電氣經濟方面相關畢業證書,大專本科學歷。
售電軟件
達到以上條件就可以提交申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