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也可以適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的履行。一般是在簽訂合同時要做的事。簡而言之是為了防止施工單位或供貨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擔保的時間往往要貫穿整個項目,比較長。
履約保函廣義上包括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修保函等,預付款保函其實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履約保函。 有時候一個項目中只要求提供一個履約保函。而不需要預付款保函,因為有的項目就沒有預付款,有時候會要求履約、預付款保函同時開具,具體情況須當以實際項目而定。是為了保證中標單位如約履行工程合同的內容。
由于工程履約保函都是在項目工程合同簽訂前后向銀行申請的,有些比較大的項目工程工期往往估算的不準確,具體的完工工期很難確定,合同中一般協議是由業主覺得施工進度后來確定,所以延期完工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如果乙方和甲方溝通不需要進行續期,也是可以的,只要甲乙雙方都沒有意見就行,不過既然選擇了履約保函,大多數還是需要續期的
這時就需要申請人、擔保公司和銀行溝通,補交一定的費用把履約保函延期,這樣會為業主規避一定的法律風險,能切實保證承包商的順利履約完成項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