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除前施工準備及條件1、了解拆除工程各部位的圖紙和相關資料,進行現(xiàn)場實地勘察;2、所有拆除施工區(qū)域進行高度不低于1.5米硬質竹膠板封閉圍護設施的搭設,并懸掛警示標識,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qū),設置夜間紅色警示燈;二、管理及施工措施2.1目標確保實現(xiàn)“五個杜絕、四個、三個不超、二個確保”。
拆除中的注意事項
拆除工作開始后,施工方要派專人負責檢查、監(jiān)督工程的情況。一方面要做好記錄,另一方面,當發(fā)現(xiàn)有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時,要停止作業(yè),并積極采取相關措施,消除隱患。
在施工時,要注意分段進行施工,不能夠進行垂直交叉作業(yè)。此外,還要注意施工的細節(jié)。比如在拆除橫梁時,要確保下落被有效的控制。在拆除柱子時,要先沿著柱子的底部剔鑿出鋼筋,并用手動倒鏈進行定向的牽引,還要用氣焊來切割柱子三面鋼筋,這樣才能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對于需要進行拆除的管道、容器等,要查清楚殘留物的種類、化學性質,然后針對此采取相應的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拆房、搬遷、還建等過程中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法律關系。近十多年,各地制定了許多關于拆遷補償和安置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1991年3月正式頒布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拆遷條例》), 標志著城市建設走上了依法拆遷的道路。
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必須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建設項目立項的批準文件,土地使用的批準文件,拆遷人制作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和上述文件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批準文件是否齊全,拆遷范圍和對象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要求,用于拆遷的資金是否已經落實,臨時周轉房是否準備充足,拆遷的期限和步驟是否切實可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