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認定對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研究生)見習期的考核工作。根據擬聘專業技術崗位的職責要求,對其政治表現和從事該崗位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績等,進行的考核。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可按試行條例的規定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不需再進行評審,只針對國家未開始組織統一考試的系列。
確定試點單位的程序是:由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省、部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同時抄報人事部。省、部屬高等院校進行評聘分開的試點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在征得國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并抄報人事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有關部委原則上可選擇十個事業單位和十個大型企業進行試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