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設計過程中,各場景的景觀照明設計必須緊扣總的設計理念,在以上景觀照明分析的指導下,按照景觀節點的主次、景觀照明的強弱、被觀察的先后等關系進行設計。
廣場的形狀與面積既無定形又式樣繁多,設置照明必須抓住滿足功能照明為前提,根據廣場的固有特色,充分發揮廣場的機能。
廣場景觀照明,首先要把廣場周圍建筑物的景觀照明與廣場部位的照明統一起來,要把廣場和廣場四周道路的照明協調一致起來,要把固有文化統一起來。
廣場照明主要有:噴泉、廣場地面和標志物、樹木陣列、地下商場或地鐵的出入口燈光及周圍綠地、花圃等環境照明組成。
塔基座是近人部分,對該部分的照明表現是要完成塔體形象的完整性,對它們設置的照明要顧及到人們近距離處觀賞時的感受,在照明的亮度、光色調、燈光投射方向等方面的配置,應以人的視覺舒適為目標。就整個塔體而言,自下而上,照明光的照度宜逐步增加,可以造成一種高聳感,也符合人們觀看景物時的視覺規律。
城市夜景燈光設計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經濟實用、低碳生活、保護環境”的特點,著重于美化城市,突出自然。大力提倡綠色照明,特別是政府部門和公共場所應盡量使用經認證的LED節能燈具。
總的來說,城市夜景燈光設計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整體規劃方案,設計生態化,環保型的夜景燈光,有關城建,環保等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并采取適當的監控措施和管理辦法,做好城市景觀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審查,鑒定和驗收工作,把城市夜景照明建設的這些工作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