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貼現手續費還分階段,每個階段包括的收費項目不太一樣,具體如下:
1、匯票到期,到付款人(銀行)繳納一定手續費并取出現款。
2、匯票未到期,市場上有做這種生意的中介,找他們,付出一定利息,取得現款。如:匯票金額為5萬元,到期日為2011年5月1日,距離到期日剩余兩個月,需付出一定利息提前兌現,具體付出多少可以跟中介商量,一般比銀行利息高,如5萬元兩個月期限銀行利息為1000元,你付出的利息就得高于1000元,也就是說要提前兌現,5萬元到你手里多4萬9了。
承兌匯票提前兌現需要什么手續?我們都知道承兌匯票是要到期日才可以兌現的,正常是不能提前承兌的,但如果一個企業急需要錢的話,就可以通過銀行或者其他有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貼現,具體的操作流程和貼現率需要企業與貼現機構進行咨詢確認。
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進行款項支付時,占用了銀行給予企業的融資授信額度,而銀行授信額度是銀行基于企業信用評級、資產狀況、經營情況和償債能力綜合評定后給予的,企業在授信額度內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應該視同籌資活動現金流入(簽票保證金作為企業銀行賬戶間轉款,現金流量表不做具體反映),同時根據支付款項的性質分別計入經營活動現金流出之“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投資活動現金流出之“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當企業收到票據后,網銀經辦操作員可在“匯票服務”——“電票背書”——“背書申請”下,進行票據的背書(轉讓)操作。經辦人員勾選需要背書(轉讓)的票據,填寫“被背書人”信息(賬號、名稱、開戶行),完成后點“提交”,再由授權人員登錄網銀進行授權操作,操作完成后將發送對方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