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廠沒有和其他任何廠家聯營,也沒有把它的商標許可權與任何廠家共享,更沒有設立過一廠、二廠和分廠等。凡是注明為聯營廠、一廠、二廠,分廠生產的“茅臺酒”,完全可以肯定是假的。
左上角為一紅色色塊,中間有直徑為35毫米的套金色邊的白圈,圈內有從上至下的環形麥穗,金色齒輪和紅五角星圖案。斜帶和右下角的相接處有一條細金線。在右下角的紅色色塊上,有“中國茅臺酒廠出品”八個白字,白字下有“53%Vol,500mL”的標明酒度和容量的黑字。酒瓶背面說明的規格為65毫米×85毫米并以紅色套邊,套邊四周留有寬10毫米的白邊,出廠日期為藍色阿拉伯數字。商標印刷精美,色彩準確,切邊均勻。
假“茅臺”的商標和背貼一般都是用普通紙張印刷的,各種圖案配色混亂,層次不清晰,顏色偏淡,規格不一致,所用字體也與真商標有明顯區別,出廠日期字跡有紅色的,也有其他顏色的。
假“茅臺”的封口用深淺不同的紅色膠帽,有透明無字的,也有假造“茅臺”兩字的,瓶蓋有白色的,也有紅色的。蓋子也壁紋各異有黃色扭斷式鋁蓋,也有塑料蓋外套扭斷式黃色鋁帽的。內塞有螺旋式、帶腰線、平頂等幾種。外包裝盒用的是不合格的劣質皮紙或其他材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