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
又稱還款擔保,是指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如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規定使用預付款時,則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或未還部分)的預付款。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不應超過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預付款總額。
保函責任區別主要在于發生索賠時,保函規定附帶的四項條件:
條件1、一項書面聲明,聲明索賠款項并未由保函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間接地支付給你方。
條件2、證明保函申請人違反上述合同或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有責任支付你方索賠金額的證據。
條件3、證明保函申請人違約致損事實的生效判決文書。
條件4、司法機構出具的保函申請人破產程序終結的生效裁定書。
因為正常的銀行保函是需要在該銀行有一定存款做為保證金的,如果申請人違約了,銀行在向招標人支付違約金的同時,也會從投標人的帳戶中扣除相應的保證金。但是由于大多數投標人并沒有多余的資金存在銀行帳戶,而且存了錢的銀行也不一定能夠開保函,因此,投標人很難自己直接從銀行申請辦理保函。
第二種,用擔保公司的授信額度辦理銀行保函,目前工程類銀行履約保函費率在0.7%-1.5%左右,工程類銀行保函一二級資質不收保證金,三級資質要看公司和項目的情況定。供貨類銀行履約保函費率在2%-3.5%,免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