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確定初級、中級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合格標準。
根據國家戰略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可以單獨劃定相關地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取得中級經濟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初級職稱只設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
取得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正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正高級資格。
其中博士學位獲得者按粵人發〔2003〕178號文件規定直接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具備相應專業高級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要求,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著等條件必須是獲得博士學位后做出的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