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6部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合法權益。
為此,指導意見提出,要通過加快推進實施工程擔保制度,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創新建筑市場監管方式,適應建筑業“走出去”發展需求。加快推行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到2020年,各類保證金的保函替代率明顯提升;工程擔保保證人的風險識別、風險控制能力顯著增強;銀行信用額度約束力、建設單位及建筑業企業履約能力提升。
履約保函廣義上包括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修保函等,預付款保函其實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履約保函。 有時候一個項目中只要求提供一個履約保函。而不需要預付款保函,因為有的項目就沒有預付款,有時候會要求履約、預付款保函同時開具,具體情況須當以實際項目而定。是為了保證中標單位如約履行工程合同的內容。
想辦理履約保函,有兩種方式,種是自己去銀行進行辦理,另一種是找擔保公司辦理。自己去銀行辦理,需要交足額的保證金到銀行,周期時間長,占用資金比較厲害,這是弊端,一個公司,流動資金是很重要的,所以,找能在銀行有授信的擔保公司出具的銀行保函,是非常合適的,不用占用資金,辦理周期也很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