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追索權的對象 一開始我們就談到,追索權制度是票據法為了加強票據性、促進票據流通性而特設的一項制度。這不僅表現在設立該項制度本身,還表現在行使該項制度中法律對保護持票人權益所創造的盡可能多的便利。其中為典型的就是在持票人對于追索權對象的確定上,法律允許任意選擇和變更。 首先,持票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任意一個或多個甚至全體票據債務人進行追索。這種選擇不受數量限制,也不受順序限制,只要是持票人認為有利于保障其權利的就可以要求追索。其次,持票人雖已對票據債務人中一人或多人進行了追索,但這并不意味著未被追索的其他債務人就因此免除了付款義務,持票人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再次對先前未被追索的其他債務人進行追索。
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一般不會將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持有至到期兌付,而是通常將大部分到期日長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后直接轉讓支付供應商款項。 因此,此部分通過背書轉讓銀行承兌匯票而進行的交易雖然在較長期間來看不會對經營活動流量凈額產生影響,但不會體現在實際參與交易當期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相關項目中,并不能準確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現金流量。
現在人們用到匯票的人已經越來越少了,那么在有些人之間還是會用到匯票貼現的,那么什么是承兌匯票貼現呢,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率又是多少呢,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呢,一、承兌匯票的貼現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依法登記注冊并有效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2、與出票人或前手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4、非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 5、滿足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怎么取錢? 1、首先檢查匯票,看是否有印鑒章模糊、印鑒章加蓋錯誤、多蓋印鑒章、騎縫章不騎縫等問題,如果有的話,要讓相對應的公司出具如下格式的證明。 2、按照匯票上的信息填寫托收憑證,必須將付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填寫完整,收款人為本人或某公司。 匯票的金額必須與承兌匯票上的金額一致。填寫完整后,應該在“托收憑證”第二聯上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鑒章。 3、銀行承兌匯票的原件、托收憑證、一起拿到自己的開戶行,到柜臺進行請求解付,開戶行受理后會將資料寄到出票人的開戶行,審核無誤后,一般5-7個工作日便可到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