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是由辦理的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并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過銀行審查統一承兌的一種票據,保證在指定的日期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確定的金額。
它屬于商業匯票的一種,一般來說商業匯票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兩種。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格類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
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工作證(或提供介紹信);
4、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貸款卡(原件或復印件)及其密碼。
銀行承兌匯票及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
我國銀行承兌匯票在背書上都印有格式,如果背書格式不能滿足背書人的記載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處需加蓋騎縫章。我國《票據法》第三十條規定,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