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貼現費用和哪些因素有關?
1、與票額大小有關
小票額的票據,一般是根據票面金額收取貼現費用。因為其貼現利息數額很小,但所走的程序卻一點不少,一般銀行不是特別感興趣。
2、與出票行有關
貼現費用與出票行即承兌匯票的簽發行(承兌行)關系密切,一般說來,受信用程度及保付能力的影響,國家控股的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出票貼現利率,第二類是地方性銀行或股份制銀行,如大連銀行、盛京銀行、哈爾濱銀行、北京銀行等,貼現利率中等。第三類是部分農村信用社出具的承兌匯票,收取的利率,有的甚至拒貼。
3、與貼現時間及到期日有關
一般票據承兌期限分為6個月、一年,離到期日越近,那么付出的貼現利息越少。
4、與貼現銀行有關
由于各家銀行規定不一,同樣一張票據,在不同銀行貼現利率差別很大。
5、與貼現地區有關
在經濟發達的深圳、廣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地貼現比較集中,貼現量大,因此這些地區貼現利率要低于其他地區。東北地區貼現利率要高于上述地區,偏遠地區要高于中間城市。
商業匯票的承兌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二)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三)內部管理完善,經其法人授權的銀行審定。
商業匯票是遠期票據,兼具支付和融資功能。商業匯票作為我國大宗商品貿易的主要支付手段,具有金額不限、期限長(長6個月)、融資簡捷、有銀行或大型企業作為付款保證等特點,在國內得到了廣泛應用。但在日常交易中,由于傳統商業匯票是紙質的,存在保存攜帶性較差、背書轉讓要求嚴格、流轉交易不便等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商業匯票的進一步推廣,不利于全國統一票據市場的形成。此外,紙質商業匯票還存在克隆、變造等風險。 為了解決票據業務和票據市場存在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經過充分的論證,結合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工商銀行在電子票據業務的經驗,決定建設電子票據業務系統,以從根本上解決現在市場相對交易效率差,信息不對稱的特點。2009年10月28日,我國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簡稱ECDS)正式上線,從而開創了中國電子商業匯票的新時代。
所謂電子商業匯票(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則是由出票人以數據電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與紙質商業匯票相比具有以數據電文形式簽發、流轉,并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的突出特點,其對于杜絕偽造、變造票據案件,降低企業結算成本、提升結算效率、控制融資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