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
工業設計是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成果和社會、經濟、文化、美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集成創新活動。作為面向工業生產的現代服務業,工業設計產業以功能設計、結構設計、形態及包裝設計等為主要內容。
工業設計真正為人們所認識和發揮作用是在工業革命爆發之后,以工業化大批量生產為條件發展起來的。當時大量工業產品粗制濫造,已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工業設計作為改變當時狀況的必然手段登上了歷史的舞臺。
按照工業設計概念與界定來分類: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現代化技術的運用,工業設計與工藝美術設計的界限正在變得日益模糊,一些原屬于工藝美術設計領域的設計活動兼具了工業設計的特點,如家具設計與服裝設計。 工業設計作為連接技術與市場的橋梁,迅速擴展到商業領域的各個方面: ◆廣告設計:包括報紙、雜志、招貼畫、宣傳冊、商標等; ◆展示設計:包括鋪面、櫥窗、展示臺、招牌、展覽會、廣告塔等; ◆包裝設計:包括包裝紙、容器、標簽、商品外包裝等; ◆裝幀設計:包括雜志、書籍、插圖、卡通與版面設計等。 即便是在自成體系的建筑領域中,工業設計也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