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CARRIER)是指專門經營水上,鐵路,公路,航空等客貨運輸業務的交通運輸部門,如輪船公司,鐵路或公路運輸公司,航空公司等;為社會提供運輸服務。
貨主(CARGO OWNER)是指專門經營進出口商品業務的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它們為履行貿易合同,必須組織辦理進出口商品的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工作中的托運人(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
出口
選擇運輸路線、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為貨主和選定的承運人之間安排攬貨、訂艙;
包裝、計量和儲存貨物;
辦理保險;
收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據;
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將貨物交付承運人;
支付運費,收取正本提單并交給發貨人;
安排貨物轉運;
通知收貨人;
記錄貨物滅失情況,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索賠。
國際快遞運輸涉及到國際關系問題,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涉外活動。國際快遞運輸是國際貿易的一個組成部分,在組織貨物運輸的過程中,需要經常同國外發生直接或間接的廣泛的業務聯系,這種聯系不僅是經濟上的,也常常會涉及到國際間的政治問題,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涉外活動。因此,國際快遞運輸既是一項經濟活動,也是一項重要的外事活動,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用經濟觀點去辦理各項業務,而且要有政策觀念,按照中國的對外政策的要求從事國際運輸業務。
國際快遞運輸的風險較大。由于在國際快遞運輸中環節多,運輸距離長,涉及的面廣,情況復雜多變,加之時間性又很強,在運輸沿途國際形勢的變化、社會的動亂,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發生,以及戰亂、封鎖禁運或海盜活動等,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國際快遞運輸,以至于造成嚴重后果,因此,國際快遞運輸的風險較大。為了轉嫁運輸過程中的風險損失,各種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都需要辦理運輸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