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久遠,傳世孤罕的書籍,自然珍貴。甚至雖有明顯的文字訛脫,反被視為珍貴版本,這在古今中外都有實例可舉。本來“珍”并不等于“善”,罕見的東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誰也不會把珍貴的東西視若糞土。這就在實際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認為,從廣義的角度說,凡是有利于國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應視為珍本;珍本與善本的核心價值都是文獻價值,文物價值為基礎,文物價值主要是在確定古籍的真贗、年代、版本的基礎上得出的,藝術價值對于古籍來說是形式。文物價值、文獻價值與藝術價值都高的古籍,無疑是善本;有時候,對于某種價值特別突出的古籍,也應視為善本。
中國古籍傳統的分類法采用經、史、子、集四部分類,四部下再細分為四十四類:
經部,以儒家經典及其釋作為主,例如《御筆詩經圖》,也收錄古樂、文字方面的書籍。
史部,主要收錄各種體裁的史書,另納入地理、政書及目錄類圖書。
子部的范圍比較廣,諸子百家、算術、天文、生物、醫學、軍事、藝術、宗教、占卜、堪輿、命算、筆記、小說、類書等,皆入子部。
集部,則錄詩文集、文學評論及詞曲方面的著作;個人著作稱“別集”,集體創作稱“總集”(例如:《六家文選》)。
中國歷史一般從有史以來到1840年鴉片戰爭之前算作古代史。鴉片戰爭以后,中國封建社會在外國資本主義侵略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所以1840年以后的歷史就劃入近代史。但社會性質的變化,并不意味著學術文化馬上統統起根本性的變化。從1840年到辛亥革命清朝統治結束的七十年間,新撰寫的書籍中,絕大部分的內容或形式都和前此的古籍沒有多少不同。
注疏的內容大致有:1.解釋字義,2.串講文意,3.分析名讀,4.校勘文字,5.闡述語法,6.說明修辭手段,7.詮解成語典故,8.考證古音古義,9.敘事考史,10.記述說川,11.發凡起例。就形式而言又可分成八類。1.注和疏(注只釋、疏兼釋注),2.釋義和敘事,3.他注和自注,4.補注和集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