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是指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圖書在古代稱作典籍,也叫文獻,兼有文書、檔案、書籍三重意義。隨著時間的進展,將記事類文件加以編排,供人閱讀,并達到傳播知識經驗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圖書,圖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向多元,制作技術不斷改進,為了方便閱讀,產生了“簡冊”、“卷軸”、“冊頁”、“線裝書”等不同的裝幀樣式。
西周、春秋時人做了不少四言詩,草擬了貴族間各種禮儀的節目單或細則;還有周人用蓍草占卦的卦辭、爻辭;春秋時諸侯國按年月日寫下來的大事記即“春秋”或“史記”。這些,都歸祝、史們掌管。其中除大事記是后來史書的雛形外,其余所有的仍都沒有編成書,只能算檔案,或稱之為文獻。到春秋末戰國初,學術文化從祝、史手里解放出來,孔子以及戰國時的學者才把積累的檔案文獻編成《詩》、《書》、《禮》、《易》、《春秋》等教材,作哲理化的講解。這些教材叫做“經”,講解經的記錄編寫后叫做“傳”或“說”,經、傳、說以外的記載叫做“記”。
時代久遠,傳世孤罕的書籍,自然珍貴。甚至雖有明顯的文字訛脫,反被視為珍貴版本,這在古今中外都有實例可舉。本來“珍”并不等于“善”,罕見的東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誰也不會把珍貴的東西視若糞土。這就在實際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認為,從廣義的角度說,凡是有利于國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應視為珍本;珍本與善本的核心價值都是文獻價值,文物價值為基礎,文物價值主要是在確定古籍的真贗、年代、版本的基礎上得出的,藝術價值對于古籍來說是形式。文物價值、文獻價值與藝術價值都高的古籍,無疑是善本;有時候,對于某種價值特別突出的古籍,也應視為善本。
通釋語義的專著剛好相反,它所釋的義并不局限于某一書,更不局限于某一句中的含義,而是某一詞語常用的、基本的或全部的含義。因此,它的釋義方法就不應隨文而釋,而要一面研究各個詞語的含義,融會貫通,給以準確的、簡明的解釋。但有些書既隨文釋義,又通釋群書,其體式介乎注疏與專著之間,如《經黃釋文》、《讀書雜志》、《經義述聞》、《群經平議》、《諸子平議》等。還有一種情況,在隨文釋義的注疏著作中有通論、序錄,這種通論與序錄大部可以納入通釋語義一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