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接收在哪里顯示查詢步驟:
1、開啟公司網銀,在操作頁面中尋找票據業務,并選擇查看;
2、在跳轉頁面中尋找電子商業匯票,并選擇查看;
3、找到背書模塊,點一下背書模塊下邊的申請選項;
4、在點開的選擇項中,選擇需要查詢的電子承兌匯票的種類;
5、在頁面右邊選擇結果查詢,選擇需要查詢的條件,然后選擇下一步,即可看到要查詢的電子匯票。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發出托收的處理
1、在票據臺帳中將發出托收銀行承兌匯票由庫存狀態轉入發出托收狀態。
2、異地銀行承兌匯票發出托收的處理:打印或填寫委托收款憑證、委托收款憑證蓋章、委托收款憑證復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帳。
3、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及附件以EMS特快專遞方式投寄至承兌行。
過期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流程:
1、在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的十天內,企業網銀中該匯票的狀態會變為提示付款,或者是發起付款申請或者其他名稱(不同銀行的名稱不同,但意思相近)。
2.確認提示付款申請信息,將該票據背書給出票行。
3、票據狀態由提示付款變為提示付款待簽收,說明票據已經背書給出票行,出票銀行收到該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背書后,就會付款至你公司的賬戶內。
背書不連續:根據《票據法》第三十三條:“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的,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由此可見,當名稱與印鑒完全不符時,可通過法律形式證明其合法性,以此來保證其連續性,承兌銀行也應解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