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項目的確定。通過上述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擬定審計項目,審計覆蓋率和重點,詳見《審計項目確認工作底稿》。
編制審計計劃。根據所確定的審計項目,編制詳細的審計程序,完成《審計程序表》;合理調配、組織人員,明確分工,做好時間預算。
1. 核對法是根據憑證、賬簿、報表之間的相互關系,對賬證、賬表、賬賬、賬實的相互勾稽關系進行核對審查的一種方法。適用于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有關會計處理結果之間的對應關系有所了解的情況。
2. 查詢法是在查賬過程中,根據查賬的線索,通過詢問或調查的方式,取得必要的資料或旁證的一種審查方法。經常與其他方法一起使用。
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guī)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yè)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jié)具有特殊性。
納稅審計主要審查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如稅款計算是否正確,計稅依據是否合法,是否按期繳納等。財務審計重點審查被審計人的財務狀況,如應收賬款的審計、存貨的審計、負債的審計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