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運人托運貨物應填寫國際貨物托運書,并提供與運輸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2、托運人應對所填貨物托運書中各項內容和所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托運人所托運的貨物必須符合有關始發、中轉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法令和規定以及有關航空公司的一切運輸規章。
4、托運人在托運貨物前,必須自行辦妥始發地海關、衛生檢疫等各項手續。
5、托運人托運鮮活易腐物品、活體動物、貴重物品、危險物品、有時間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貨物時,應事先向貨運部門訂妥航班、日期、噸位,并按約定的時間在機場收運部門辦理托運手續。
班機是指定期開航、定航線、定始發站,途徑站和目的站的飛機。其特點是可以確切掌握起運和到達時間。 包機運輸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機代理公司,按照與租機人雙方事先商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或一部份艙位租給包機(艙)人,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起運至指定目的地。一般而言,包機(艙)的運費較班機為低,但活動范圍較小。
航空快遞是由一個專門經營該項業務的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通常為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或航空速遞公司派專人以快的速度在貨主、機場和用戶之間運送和交接貨物的快速運輸方式。該項業務是兩個空運代理公司之間通過航空公司進行的,是快捷的一種運輸方式。
托運時,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形狀、重量、體積、包裝等情況,在每件貨物包裝上寫上收貨人、發貨人的名稱和地址以及貨箱號、嘜頭標志等。貨物托運后,如發生意外情況,可憑航空運單書面要求變更運輸,變更運輸包括:中途停運、運回始發地、變更目的地、變更收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