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建筑(如住宅、旅館、醫院、療養院等)中,為達到居住環境安靜的要求,對不同部位的圍護結構必須具備的隔聲性能所作的具體規定。德國是世界上早制定隔聲標準的國家,在1938年的德國工業規范中已規定了住宅的隔聲標準。此后的15年里相繼有加拿大、英國、瑞典、挪威、蘇聯等10個國家制定了各自的住宅隔聲標準。中國住宅隔聲標準JGJ11-82于1982年公布試行。
表中的隔聲計權量讀數方法(見空氣聲隔聲)與ISO相同,空氣聲隔聲一級標準比ISO低2分貝,二級、三級標準的數值與日本標準相同。撞擊聲隔聲一級標準與ISO規定相同,二級標準與英國標準接近。
一是空氣聲隔聲標準,以墻或樓板兩側聲壓級差值的分貝數表示;
二是樓板撞擊聲隔聲標準,用標準撞擊器撞擊樓板時,在樓板下的房間內所接收到的噪聲聲壓級分貝數表示。住宅樓內各住戶的作息時間和生活習慣不同,為防止各戶之間噪聲干擾,對分戶墻的隔聲標準要求較高,戶內分室墻的要求則較低;有些居住建筑的隔聲標準則是根據使用房間的安靜要求與鄰室的噪聲情況而規定出不同的隔聲要求。
材料一側的入射聲能與另一側的透射聲能相關的分貝數就是該材料的隔聲量,通常以符號R(dB)表示。隔聲材料或構件,會因使用場合不同,測試方法不同而得出的隔聲效果不同。隔聲材料可使透射聲能衰減到入射聲能的10-3~10-4或更小,為方便表達,其隔聲量用分貝的計量方法表示。
輕型勻質墻體,如石膏砌塊、加氣混凝土板、膨脹珍珠巖板、輕質圓孔板等,面密度大多在60-100kg/m2,受到質量定律的限制,隔聲量Rw=35-40dB。對于單層重墻,面密度大于250kg/m2,如120磚墻,90厚空心混凝土砌塊、100厚混凝土墻板等,隔聲量Rw可達45dB左右,面密度超過500kg/m2的240磚墻、200厚混凝土墻等的隔聲量可達50-55dB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