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一種觀點是,工業設計是基于三維外觀造型的產品造型設計,即產品外觀設計,作者認為這種觀點非常有限。但不可否認的是,工業設計曾經就是產品外觀設計,目前國內工業設計發展相對落后,關鍵仍處于造型設計水平。因此,產品外觀設計,產品設計直接被稱為工業設計并不奇怪。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其特征,外觀設計與發明與實用新型有關本質上的區別,并不要求外觀設計解決任何實際技術問題,只要其能使產品美觀,對消費者產品吸引力即可。
這里的“工業產品”,必須是可能通過工業生產方法重復制造的,因此,取決于特定地理條件、不能重復再現的建筑物、橋梁的形狀,以及無法穩定再現的純手工藝品、農畜產品等并不能構成外觀設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對產品的整體設計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在產品中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使用的“局部設計”,如帽檐、杯把等,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
工業產品設計的形態主要包括哪幾個方面?
工業產品設計的核心是產品的形式美設計,這是經過系統的市場調研和分析,產品設計師的準確定位。滿足要求:
1、創新:這意味著外觀設計不是盲目模仿和復制,而是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上給人一種獨特而新穎的感覺,通常體現在形式上,材質,結構等。
2、體積感:工業產品設計的出發點是人體工程學,主要強調產品能夠滿足用戶的實際需求,使用戶更加方便。
例如,手持式機器產品的操作部件不會超過手動活動的范圍。如果超出此范圍,用戶會非常不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