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又稱還款保函,是指擔保人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一旦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或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定的付款責任。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處理手續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其主要內容根據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UGD458》規定:⑴有關當事人(名稱與地址)。⑵開立保函的依據。⑶擔保金額和金額遞減條款。
業主支付擔保,業主支付保證擔保是以開發商(業主)為被保證人,以承包商為受益人(權益人),保證開發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金額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保證擔保。如果開發商違約,承包商可以依據業主支付擔保書規定的條件在擔保金額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投標保證擔保可以有效遏制投標中的投機行為和惡意串通損害招標人利益的行為。保障招投標活動選擇理想的中標人并順利地簽訂合同。可以有效地維護招標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