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履約擔保:保證擔保人(擔保公司)向招標人出具履約保函,保證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一切條款將在規定的日期內,以不超過雙方議定的價格,按照約定的質量標準完成該項目。
履約擔保金額一般不得低于合同價款的10% 。若用經評審的投標價法中標的,履約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合同價款的15% 。
預付款支付保證擔保的作用 采用這種辦法,既可以有效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又可對施工企業提高資本有機構成形成一種激勵機制,促使企業合理配置資金,立足長遠,增強企業活力,逐步改變"打工性質"的企業經營機制,為"恒者恒強,優勝劣汰"打下經濟基石。預付款擔保在發包人支付預付款之日至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預付款之日有效,預付款保函隨著業主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預付款擔保責任隨之逐漸降低直至終消失。
投標保函、銀行投標保函是保證人為投標人向招標人出具的保證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的義務的擔保。投標人必須在提交投標文件時,同時提交投標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