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泡劑應具備下列性質:①消泡力強,用量少;②加到起泡體系中不影響體系的基本性質,即不與被消泡體系起反應;③表面張力小;④ 與表面的平衡性好;⑤耐熱性好;⑥擴散性、滲透性好,正鋪展系數較高;⑦化學性穩定,耐氧化性強;⑧氣體溶解性、透過性好;⑨在起泡性溶液中的溶解性小;⑩無生理活性,性高。
消泡劑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有很多種方法,如按形式分可分為固體顆粒型、乳液型、分散體型、油型和膏型五大類;按消泡劑在不同工業生產中的應用可以分為紡織工業消泡劑、造紙工業消泡劑、涂料工業消泡劑、食品工業消泡劑和石油工業消泡劑等;按消泡劑的化學結構和組成可以分為礦物油類、醇類、脂肪酸及脂肪酸酯類、酰胺類、磷酸酯類、有機硅類、聚醚類、聚醚改性聚硅氧烷類消泡劑。
成本較高的二硅油通常適合油溶性溶液的消泡。一般來說,高黏度的起泡體系選擇低黏度的消泡劑,低黏度的起泡體系選擇高黏度的消泡劑。
酸堿穩定性。硅油能破壞液體表面張力,起到消除泡沫的效果,如果消泡劑耐酸堿性差會導致硅油分解,從而導致消泡能力降低,甚至失效,在體系中加入硅酸鹽一般會抑制其分解;消泡劑溶解性。某些化學成分使硅油溶解到體系中,這樣消泡劑不再有消泡作用,而是作為表面活性劑存在于體系中,體系泡沫比沒加消泡劑時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