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領域僅存的四個保證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項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后,為保障乙方按質按量進行工程實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金。根據《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預付款保證金可以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繳納。
預付款保函在國際承包業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主提供。保證書規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訂立的合同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則由銀行向受益人退還該款項。
預付款保函的有效期:
一般按合同,銀行長一般提供24個月擔保時間,如果繼續要提供履約保函,要再行申請,而且銀行方面也會向接受履約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約定的。合同約定的有效截止時間一般為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一般在銀行投標保函中會包含以下內容:招標企業名稱、招標項目全稱、被保證人全稱、擔保金額、擔保內容、違約賠償方式等。招標人以獲取投標保函的原件為終確認。如投標人違反約定,則由銀行直接向招標人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