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留金保函:又稱留滯金擔保,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承包方(申請人)提前支取合同價款中尾欠部分款項而不能按期歸還時,由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的預留金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稅款保付反擔保函:是指對在銀行開戶的加工貿易企業,銀行可為該企業出具以中國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函。加工貿易企業在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中為免向海關繳納稅款保證金,需委托中國銀行出具以海關為受益人的稅款保付保函。
海關風險保證金保函:是指企業在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中需要向海關繳納風險保證金時,向銀行申請出具以海關為受益人的保函業務。
由于保函一般都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函,因此,一旦受益人認為被保證人履約有瑕疵,受益人只需要向擔保機構寫封信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支付相關擔保資金,而保證人不能提出任何附加條件,之后,保證人可以向被保證人索賠該資金,因此一旦出具保函而被受益人索賠,而被保證人又無力支付相關資金,保證人將有很大的風險。而且,有時會碰到一些惡意套取保函資金的公司。因此擔保方對保函條款的風險審查和被保證人的信譽調查等都要非常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