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拆除:
1.人工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焦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
2.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
3.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物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在進行拆除。
5.拆除梁或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6.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采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7.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用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爆破拆除:
1.爆破拆除工程應根據周圍環境作業條件、拆除對象、建筑類別、爆破規模,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爆破規程》GB6722將工程分為A、B、C三級,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爆破拆除工程應做出評估并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2.從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核發的《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承擔相應等級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設計人員應具備承擔爆破拆除作業范圍和相應級別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作業證。從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爆破器材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到指定的供應點購買,爆破器材嚴禁贈送、轉讓、轉賣、轉借。
4.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派專職押運員押送,按照規定路線運輸。
防護措施:
1.拆除施工采用的腳手架、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設計方案搭設,在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瓶座也是,操作人員應保持距離。
2.防護設施驗收時,應按類別逐項檢驗,并有驗收記錄。
3.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應正確使用。
4.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現場劃定危險區域,并設置警戒線和相關的標志,并派專人監管。
5.施工單位必須落實防火責任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責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管理工作。
管理需要我們主動努力,一直以來,在室內拆除舊裝修施工過程當中的許多事故都是在未確認是否的狀態下發生的,其原因包括看錯、聽錯、講錯、做錯等。因此,重要的信息一定要經過重復、強調及核對。管理者應從自身的管理上發掘問題的根源,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切莫掩蓋自身的不足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