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在不得不提供履約保函的情況下,應該爭取有利的保函條款。在實踐中,有以下要點需要注意:
,保函的有限期應為閉口形式,具體可約定為竣工之日或監理工程師簽發解除缺陷責任證書后的一個固定時間。
第二,索賠條款應約定發包人的書面索賠與擔保人付款之間有一定的間隔時間,以使承包人有足夠的時間與發包人談判,將爭端解決在擔保人賠付之前。
第三,在征得發包人認可的基礎上,履約保函的數額可隨工程進度的完成而遞減,擔保人在保函該減額時應及時提醒承包人辦理減額手續,一旦出現賠付,賠付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擔保額。
第四,其他約定。如可約定在監理工程師頒發工程移交證書后,發包人同意用維修保函來代替履約保函;發包人不得將保函轉讓給第三方等等。
銀行履約保函比例通常是多少?
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銀行履約保函分為哪些形式?
1、無條件銀行保函;
銀行見票即付,不需業主提供任何證據。業主在任何時候提出聲明,認為承包商違約,而且提出的索賠日期和金額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額之內, 銀行即無條件履行保證,進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銀行止付。當然業主也要承擔由此行動引起的爭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決的法律后果。
對銀行而言,他們愿意承擔這種保函,既不承擔風險,又不卷入合同雙方的爭端。
由此可見,在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物資采購環節,經常會用到銀行履約保函。按照規定,銀行履約保函比例是合同金額的10%。也就是說當合同違約對一方造成損失時,銀行的賠償上限是10%。銀行保函的支付方式有兩種,在有條件的銀行保函中,業主申請賠償,必須提出正當理由,并且提供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