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
投標保函
是指投標人(申請人)作出保證,在投標人報價的有效期內,投標人將遵守其諾言,不撤標、不改標,不更改原報價條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標后,將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及投標人在報價中的承諾,在一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如投標人違約,銀行將在擔保額度的范圍內向招標人支付約定金額的款項。該金額數通常為投標人報價總額的1%-5%不等。
維修保函
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承包方(申請人)又不能維修時,由銀行按擔保函規定金額賠付工程業主。該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外匯預付款保函操作規程
以昆侖銀行為例,昆侖銀行外匯預付款保函的操作規程如下:
1.客戶申請。申請人辦理預付款保函時應提供以下材料:開立保函申請書、貿易合同副本、保函格式、對外保函合同、反擔保函、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政府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我行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經辦行依權限審批。如同意開立,則相應扣減授信額度,非我行授信客戶應交存100%保證金。
3.對外開立保函。我行審核無誤后,根據《開立保函申請書》對外開立預付款保函。
4.按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上報對外擔保情況,填寫《對外擔保登記表》和《對外擔保反饋表》。
5.對外履行擔保義務。收到保函索賠通知后,應經當地外匯管理局核準后對外償付。
6.一旦履行擔保義務,經辦行應根據對外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函向申請人索償。
7.保函的金額、幣種、受益人、期限等主要條款的修改必須履行與開出保函相同的審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