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享有問工作、問待遇、問健康,扶持正確訴求。簡稱“三問一扶”。同時體現工作體面,人格尊嚴和兩個“家”的氛圍。
替代有損和諧勞動關系的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用工的功能。
配合政府人力資源部門積極貫徹執行部人社廳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合同和書面協議訂立指引(試行)》和《關于加強零工市場建設完善求職招聘服務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規范人力市場秩序,減緩就業壓力。
理論法律依據:
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新就業形態和思維創新,理論創新的要求。
創業和獨立經營:靈活就業還包括創業和獨立經營的形式。創業者可以創建自己的企業,擁有更大的自主權和決策權。獨立經營者則經營自己的業務,例如咨詢、咨詢或服務行業。
靈活就業是相對于固定就業而言的,其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基礎上的各種形式就業。簡單來說,靈活就業就是非簽約就業的一種形式。
靈活就業主要有幾種類型,非正規部門就業,即勞動標準、生產組織管理以及勞動關系運作等均達不到一般企業標準的用工和就業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家庭作坊的就業。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1、自營勞動者:包括自我雇傭者(自謀職業)和以個人身份從事職業活動的自由職業者等。
2、家庭幫工:即那些幫助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人員。
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指非全時工、季節工、勞務承包工、勞務派遣工、家庭小時工等一般勞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