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是指對符合銀行條件的企業,以書函的形式承諾為其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辦理貼現,即給予保貼額度的一種授信行為。根據定義可以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是銀行對企業發放的授信額度,可在額度內循環使用。申請保貼額度的企業既可以是票據的承兌人,也可以是票據的持票人或貼現申請人。授信承擔人在取得了銀行保貼額度得授信后,可以在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后加具銀行保貼函,由銀行保證貼現,當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要求貼現時,由銀行扣除利息后向其融通資金。
商業承兌匯票既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匯票根據承兌人的不同,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是指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或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的匯票。 [2] 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票據。
無條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實務中,它也是印刷好的,通常以"本匯票于到期日付款"、"本匯票請予以承兌于到期日付款"等類似文句來表示,出票人無需另行記載。
確定的金額要求匯票上記載的出票金額必須確定,并且只能以金錢為標的,匯票的出票金額必須按《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書寫。出票金額大寫必須與小寫金額一致,兩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效。
付款人是匯票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的委托其支付匯票金額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為當然的票據債務人,而是必須經其承兌。在承兌之前的票據付款人為出票人,在承兌之后的票據付款人為承兌人。
收款人是匯票上記載的受領匯票金額的初票據權利人。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效。
出票日期必須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書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效。
出票人在匯票上注明"不得轉讓"的匯票喪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轉讓。

